Quine 反對將真值函數理論中的 和 和量化理論中的 和 等基模性字母(schematic letter)本身當成某實體(類別或真值)的名稱,從而使其能等同於可量限的變元,即便我們能給與類別和真值等實體本體論承諾。
將基模性字母轉換成量限變元的問題是,我們會對本體論承諾給出錯誤詮釋。
對 是狗 且 是白的,我們並沒有承諾狗的類別或白色事物的類別這樣的抽象實體,因此「狗」和「白色」如果被當成實體的名稱會是誤導的。
Quine 因此主張要將示意性述詞字母 和將類型當成值且和「屬於」並用的可量限變元的符號有所區別。
Quine 接著考察類型理論如何透過將基模性述詞符號量限的量化理論而來:
- ;
- ;
- ,其中 是 的所需條件。
這樣的引入讓它能夠作為值的變量,而 代表 是 類型的一個成員。 是前文的 R3。
本來討論 0 階對象的 1 階語言,,透過擴展成了討論 1 對象的 2 階語言,。一直累積下去,考慮極限 ,便是最終的邏輯。
Quine 認為,這樣的理論和羅素的分層類型理論有相同的力量,但形式更加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