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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Sherratt, The Reality of Modality

Posted on:2024年6月11日 at 下午07:51
Anna Sherratt, The Reality of Modality

1. 背景

模態真理的來源能訴諸可能世界,無論是具體的還是抽象的。也能將模態真理立基於關於本質的事實。而另一個替代方案則是拒絕有任何獨立於心靈的、客觀世界中的東西能用來解釋必然性和可能性。依此觀點,模態是我們的內在事物到外部世界的投射,可能性真理是依賴心靈的。Sherratt 將這立場稱作「模態反實在論(modal anti-realism)」。

2. Menzies 與理想的設想者

Menzies 的理論始於一個觀察:我們能設想到的事物與可能成為現實的事物間存在著關聯。但這關聯並不是絕對可靠的,有時我們會遭受模態錯覺(modal illusion)。這種情況發生在我們受到認知限制的影響,切斷了設想與可能性之間的關聯。

基於觀察,Menzies 提出了他的理想設想者理論(ideal conceiver theory)。理想設想者是不受我們認為會影響設想行為的認知限制所影響的主體。Menzies 的想法是,必然性或可能性取決於理想設想者的設想:pp 是可能的,當且僅當一個理想設想者可以設想到 pp。或寫成

關於這定義,Sherratt 提出兩個需要仔細討論的問題:

  1. 理想設想者的本性為何?Menzies 的想法是,理想設想者應該是像你我這樣的人,但在最佳條件下運作。事實上,Menzies主張,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就是理想設想者。
  2. Menzies主張 IC\text{IC} 應該是先驗可知的。他的想法是如果我們的設想能力確實決定了模態命題的真偽,這個事實應該僅通過對相關概念的反思即可獲得。相反地,如果我們理想化的設想只是追蹤可能性,就像我們的感官追蹤中等大小的物理對象一樣,我們需要通過經驗調查來了解這種情況。

3. 透明性反對意見

Menzies支持以下命題:

這是無爭議的:

IC\text{IC}T\text{T} 蘊含了,Sherratt 稱之為,透明性論題(transparency thesis):

從認識論的角度看,實際世界可能有一些真理是如此奇怪,即使是理想設想者也無法理解它們。Colin McGinn 認為,心靈-身體問題的真理就是這樣。人類心靈對於負責意識的大腦性質是「認知封閉」的。我們根本沒有,且永遠不會有,抓住這性質的概念資源。Locke 對物質也有類似的看法:由於我們對世界的觀念受限於我們有限的感知,人類對於物質的真實本質的理解就像盲人對於顏色的理解一樣。或是一些超出人們設想能力的量子事實。

Sherratt 對透明性論題保持中立。但他認為,即便透明性論題為真,也無法先驗可知。因為,為了知道每個真命題都是理想可設想的,我們需要知道哪些命題是真的,而大部分世界真理是後驗的。

但理想設想者理論意味著透明性是先驗可知的。因為 Menzies 聲稱 IC\text{IC} 是先驗可知的,而 T\text{T} 也是先驗的:僅通過反思相關概念,我可以發現每個真命題都是可能的。因此,透明性是由兩個先驗命題所包含的。由於這種包含本身是先驗可知的,透明性論題也應該是先驗的。

顯然有些地方出了問題,那八成就是 IC\text{IC} 的先驗性。為了保持透明性的後驗性,我們應該否認 IC\text{IC} 是先驗可知的。但這會拒絕理想化設想在確定模態真理中扮演的角色。進而否定 Menzies 的理想設想者理論。

4. 闡述透明性反對意見

APpAPp」表示「pp 是先驗可知的」。以下是透明性反對的論證:

  1. AP(pICp)\text{AP} (\Diamond p \leftrightarrow \text{IC} p),RAA 的假設
  2. AP(pp)\text{AP} (p \rightarrow \Diamond p),前提
  3. AP(pICp)\text{AP} (p \rightarrow \text{IC} p),1, 2
  4. ¬AP(pICp)\neg \text{AP} (p \rightarrow \text{IC} p),前提
  5. ¬AP(pICp)\neg \text{AP} (\Diamond p \leftrightarrow \text{IC} p),1, 3, 4, by RAA

即便我們允許理想設想者擁有無限的認知資源,或是將理想設想者指定為可以設想到所有可能事物的存在,那麼透明性的先驗性將會變得可信,但是,Menzies 不能採取這兩條路線,後者會讓他的理論結論變得理所當然,前者則會導致認識論的災難。


或許有人覺得,我們可以抱有反實在論傾向來理解透明性的先驗性。

譬如採取一種偽康德的真理觀:實際世界的內容在某種程度上受人類理解的限制所約束。這樣我們可能有理由先驗地知道每個真命題都是理想可設想的。但 Sherratt 認為這是誤導性的,如果關於模態的反實在論只有在與某種形式的真理反實在論結合時才能成立,那麼前者將變得不那麼有吸引力。

或許關於真理的弱版本反實在論就足以回應。譬如考慮 Dummettian 的說法:沒有超出證據的真理。如果 pp 是真的,那麼 pp 原則上是可知的。但如果 pp 是可知的,那麼 pp 是理想可設想的。因此,每個真命題都是理想可設想的。因此 Dummettian 的立場實際上蘊含了透明性論題。

但 Sherratt 指出,這不見得有幫助。

首先,即使 Dummettian 的實在論比偽康德立場更有說服力,但我們依然需要讓我們的反實在論依附於它。但更大的問題是,從 Dummettian 實在論帶到透明性論題的推理是可疑的。那推理提到,如果 pp 是可知的,那麼 pp 是理想可設想的。但這是如何得到的?這裡的可知似乎是「相信且理解」的意思。但畢竟無法被設想的命題既無法被相信也無法被理解。甚至,我可以相信並且理解一些必然為假的命題,但這不能同時又是可理想設想的。這推理因此難以成立,Dummettian 實在論無法拯救 Menzies 的理論。

5. 模態選言論

假設我們像 Menzies 一樣,想保持可能性與理想可設想性間的先驗聯繫。當我們還想否認現實性與理想可設想性之間的先驗聯繫,鑒於現實性和可能性之間的聯繫,我們該怎麼做?

或許可以假定,一個命題 pp 有兩種能成為可能的方式,能因為理想設想者可設想 pp,或者能因為 pp 是真的。

Sherratt 將把 D 作為可能性理論的人稱作模態選言論者。

模態選言論可以避開透明性反對。D 和 T 不包含有問題的透明性論題,我們不必擔心其先驗性。但作為一種可能性解釋,它仍然失敗了。

我們假設,透明性論題為假。使我們可以假設有個命題 pp 為真但不是理想可設想的(譬如某個怪異的量子真理)。

接著再做兩個進一步的合理假設:

  1. 存在另一個命題 qq 是假的,但是理想可設想的(譬如我窗外有一隻黑狗)。
  2. 假設 ppqq 是可共存的。

由於 pp 為真,qq 是理想可設想的,D 保證 pp 是可能的,且 qq 是可能的。接著考慮 r=pqr = p \land q

rr 看起來不是可設想的,因為 pp 不是可設想的。但既然,qq 是假的 rr 也會是假的。因此 rr 既不為真也不可設想,因此 rr 是不可能的。但這結論矛盾於 ppqq 可共存的假設。因此,要是透明性論題為假,D 必須被拒絕。

接著,既然透明性不是先驗可知的,我們也不能先驗地知道像上面指定的兩個命題 ppqq 不存在。但要知道,我們無法拒絕 qq 是可指定的,也無法拒絕 ppqq 可共存。因此我們能拒絕的,只有 存在 pp 這件事,因此我們必須承認透明性論題,然而這只能後驗可知。因此 D 也是後驗的。

但由於 D 不是先驗可知的,選言論作為可能性理論失敗了,它會落入和 Menzies 的立場相同的問題中。

6. 推廣

Sherratt 接著要推廣結論,他要論證,所有主張模態真理依賴於心靈的人都會面臨類似的困難。

模態反實在論者認為模態真理依賴於心靈。因此,他會主張在可能性與心靈間存在一個先驗雙條件聯繫。然而,因為有不具爭議的 T,他必須接受在現實與心靈間存在先驗聯繫。

譬如,假若我們採取簡單的語言規約論:pp 是可能的,當且僅當 pp 可以被我們的語言慣例所允許的句子表達出來:

LC\text{LC}T\text{T} 一起,蘊含新的透明性論題:

由於透明性^* 是由兩個先驗命題蘊涵的,它也應該先驗可知。但實際上並不是。為了知道每個真命題都可以在我們的語言中表達出來,我們需要知道哪些命題是真的。為了確保透明性^* 的後驗性,我們必須否認 LC\text{LC} 是先驗的。但這就等於拒絕模態真理依賴於我們的語言慣例的論點。

又譬如,考慮一種反應依賴理論:pp 是可能的,當且僅當在適當條件下的合適主體判斷 pp 是可能的。由於這個雙條件具有外延決定角色(extension-determining role),它應該是先驗可知的。因此,反實在論者將承諾存在以下命題的先驗真理:pp 是真命題,只有當在適當條件下的合適主體判斷pp是可能的。

因此,透明性反對意見不僅僅是針對 Menzies 的問題。它幾乎對所有形式的模態反實在論構成了困難。

但 Sherratt 認為,有兩種形式的反實在論可以避免這個問題。

單向模態反實在論(One-way modal anti-realism)

假設 Menzies 僅僅聲稱:

因為只假設了 pp 的理想可設想性提供了 pp 是可能的先驗保證,它便可以避免透明性反對意見。IC\text{IC}^* 和 T 無法產生有問題的透明性論題。

但這個選擇似乎難以被模態反實在論者接受。有兩個原因:

  1. 至少有些模態真理是先驗可知的,例如,先驗可知可能存在一隻會飛的倉鼠。但如果 p\Diamond p 是先驗可知的,則 IC\text{IC}^* 將瑣碎為真,也瑣碎先驗。但瑣碎主張無法作為實質性的模態理論。
  2. IC\text{IC}^* 讓人不滿意。所有理想可設想的真理都是可能的,但有些可能的真理並非理想可設想的。那麼,當 p\Diamond p¬ICp¬\text{IC}p 時,是什麼使 pp 成為可能?他無法提出好的解釋。

當然,這兩個問題對單向反實在論者來說都不是決定性的。但它們確實解釋了為什麼大多數反實在論者更想假設心靈與模態之間存在雙條件聯繫。

後驗反實在論

透明性反對意見也依賴於這個雙條件應該先驗的假設。然而,假設反實在論者拒絕這個假設。她接受心靈與模態之間存在雙條件聯繫,但她否認這一聯繫是先驗可知的。她同樣可以避免透明性反對意見。

但,假設,有兩種可能的解釋來解釋像 LC\text{LC} 這樣的雙條件的真理,一個是,我們的語言慣例決定了模態真理,另一個是,語言慣例反映了模態實在。如果不訴諸先驗性,這個雙條件主張該如何被理解?

這裡可能有多種方法來回答這問題。Sherratt 想駁斥最明顯的解決方案。

模態反實在論者可能主張,將模態與心靈聯繫起來的雙條件是一個必然的後驗真理。他可能主張其必然性足以賦予雙條件外延決定角色。但它會引發新的透明性反對意見版本。

假設語言慣例主義者主張 LC\text{LC} 必然為真。LC\text{LC}T\text{T} 蘊含透明性^*T\text{T} 必然為真的,由於透明性^* 由兩個必然命題共同蘊涵,它應該也是必然的。但是真理與我們的語言慣例間不該存在非瑣碎的必然聯繫。如果我們足夠幸運,世界上的每個真理都可以用我們的語言表達出來。但是,有很多可能的世界並非如此。因此,我們應該拒絕 LC\text{LC} 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