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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散的重要——工作美德如何破壞現代世界

Posted on:2023年10月2日 at 上午07:31
閒散的重要——工作美德如何破壞現代世界

「我想嚴肅地說,對工作美德的信念正在對現代世界造成巨大傷害,有組織地減少工作才是通往幸福與繁榮的康莊大道。」——Bertrand Russell,〈讚揚閒散〉(In Praise of Idleness)

我們的社會對勤勞有著病態的讚揚。說是病態的,是因為這些勤勞大多是形式上的。公司在乎勞工的「工作時間」、「工作態度」、「榮譽感」,並在意勞工是否在上班時「全然投入於公司事物」,這些是關於勤勞的標準。當然公司也在乎產出,但產出必須是建立在勤勞之上,如果你不夠勤勞,那麼你的產出並不能算是令人滿意。

假如勞工的美德是勤奮,公司的美德,彷彿是要從勞工的生活中將一切榨乾。

1935 年,英美哲學家羅素在〈讚揚閒散〉中將這樣的問題在經濟結構與資本主義下加以分析,直到今天都具有啟發性。他在文章最後主張「一個人不該在一天中被強迫工作超過四小時」,因為這不僅對於現代人的心理和身體健康更好,對我們文明來說也是更好的。

這樣的洞見早了今天將近百年,他批評的社會是現代西方社會,然而,在東方這只能說是更為嚴重。我們來看看,羅素的想法可以給今天的台灣社會怎樣的洞見。

究竟誰需要工作美德?

羅素指出,在奴隸制與封建制還盛行的時代,那些上層階級的有錢人,他們實際上是最有條件為文明作出貢獻的人。不是只是因為他們特別有才華或是能力,還是因為他們擁有充分的閒散,令他們可以不被強迫地探索和創造他們的志業。他們的閒散,可以說是被多數人的勞動所支撐出來的。假若他們的財產是來自繼承的,這也是來自他們的某個先祖,利用了多數人的勞動所獲得的。

羅素因此表示「在過去,少數人的閒散由多數人來實現。多數人的勞動之所以有價值,不是因為工作[對文明來說]是好的,是因為閒散是好的。」

指出這一點,實際上是質疑「工作的美德該如何證成」的問題。在哲學中,當我們質疑一個事物的證成,我們便是在質疑,這個東西實際上並不合理。

但即便奴隸制已經不存在,但在我們的社會中,依然有組織性地讓工作美德被值入社會的底層中。

在這最惡劣的表現形式之一,便是某些「現在的年輕人」開頭的那種以自以為是的口吻作出的批評,包括「現在的年輕人無法吃苦」、「現在的年輕人不夠勤勞」,並主張「過去的我們都是這樣痛苦的」。就彷彿社會就是要維持它的痛苦總量才合理。事實上剛好相反,一個社會的發展目標,應該是要去減少它的痛苦總量。

這種論調的另個版本,則是在指出當代人用於享樂的花費與代價有多高,並表示這正是年輕人經濟慘澹的原因。我們可以提出各種經濟政治上的分析來指出這種論調的錯誤,但羅素指出了更簡單的洞見,他的意思換句話說是:憑什麼創造這些娛樂用品與服務的人值得尊重,但付費享用它們的人卻需要被批評?到頭來成了一種歪風:要花時間在遊戲和娛樂上的話,去做那些能帶來實際利益的活動。純粹娛樂所花費的時間不能太多,因為那畢竟是沒有價值的。

但到頭來,認真工作又有什麼價值呢?更多的錢、更高的成就,可以帶來什麼?更高的優越感、更好的生活。是這樣嗎?邏輯上來說,確實有這樣的可能性。但如果仔細檢視,會發現事實上大部分的人、絕大多數的人,都被我們的經濟結構困在永不停歇的機器。機器吃力地運作,勞工自願地自我剝削,透過競爭獲得「不致帶來羞辱的優越感」和「不要太差的生活」,而社會還會在勞工得到差勁的生活時質疑他不夠勤勞。

或許也有人會說,這個社會便是需要這樣多的勞動,才提高了社會的穩定。在生產過剩的現代國家,這不僅不符合事實,實際上,我們也並不需要「競爭」來壓榨勞工去爭取那些產出,因為「真正的」競爭並不存在勞工與勞工之間,而是在企業與企業之間,也就是僱主與僱主之間。一些企業將競爭中所獲得的回饋給勞工,只要勞工有被要求投入競爭,這實際上並不能看作是「德政」,勞工應得這些透過他們自我剝削而為他人取得的利益。

因此,假若勤勞工作的美德,便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這是當然的,一個認真的勞工更容易獲得實際利益——那實際上並沒有什麼需要強調的。一個人如果在意自己的利益,他自然會認真工作。但我們對勤勞的強調並不這麼回事,我們認為人不該太廢,如果他沒錢,我們就譴責他,如果他有錢,我們就嫉妒他。

閒散平衡——現代文明真正需要的美德

當然,生產工作是必須的,我們的一生所需都來自他人的生產,而我們的生產也同樣地提供給他人。因此羅素並非在主張「不需要工作」或是「讓想工作的人自己工作」。羅素同意,工作是痛苦的,特別是工作來自於強迫,是更痛苦的。那些要你愛上自己的工作的人,或許更像是在提倡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甚至透過把你對其他事物的愛轉移到工作之上,實際上我們都明白,比起工作,我們愛的是錢、優越感和自由。

羅素提倡的是「有限的強迫勞動」,在他的感受裡面,那就是「四個小時」。他並未對這個感受給出說明,我想你也可以有你的感受,但我想值得談談的是,並不是為什麼是四個小時,而是要如何理解這個主張。

對羅素而言,閒散具有的價值,在於我們有時間去做想做的事,而這些事情,出於人的創造本能,將能對文明有最好的貢獻。簡單來說就是,你可以拿閒散時間去耍廢,但當廢到某個程度,也會無聊,真正要不無聊,大部分人自然會去從事一些更有創造性的事情。這樣的想法並非空想,我們可以看到,這個社會有許多看似無利可圖的創造品,無論是影片、音樂、攝影、文章、遊戲、還是程式碼。他們的能力或許來自工作上的訓練,但當他們不強迫被工作,他們可以自由地規劃與從事自己的活動。

羅素這樣說:

「當我建議將工作時間減少到四小時時,我並不是暗示剩下的時間必須完全用於無聊的娛樂。我認為,每天四小時的工作,應該能讓一個人獲得生活的必需品和基本的舒適,其餘的時間應該由他自己決定如何使用。在這樣的社會系統中,教育的深度應該超過現在的水準,也應能提供能人們能明智利用閒散的品味。我考慮的並不是那些被認為是『高雅』的事物。農民的舞蹈除了在偏遠的鄉村地區外,已經消失,但使他們的衝動還是存在於人性中。城市人口的樂趣已變得被動:看電影,看足球比賽,聽廣播等。這是因為他們的積極能量都被工作完全佔據了;如果他們有更多的閒散時間,他們將再次享受到他們能積極參與的樂趣。」

——羅素,〈讚揚閒散〉

因此這個「四小時」,可以理解成工作與閒散達到平衡時,一個人應該被強迫勞動的時間,我們也應該預期,這個人在這四個小時內,就可以滿足他作為勞工的義務,也就是說,這會是勤勞工作的美德可適用的範圍。

羅素的這樣的想法,雖然不是從傳統的對於勞工階級的同情而來,更像是從文明的角度來重新理解工作的意義。但在他看來,社會工作階級整體而言確實是痛苦的,他們焦慮、胃痛,並且被大量的工作時間所填滿。對於他們來說,娛樂成了奢侈品,從事樂趣也成了只有精力過剩的人才能有的奢望。在他看來,這種痛苦除了本身對於人性是有害的,對於文明也是有害的。對文明真正有貢獻的文化活動,需要創作者與參與者,而無論哪種人,都需要閒散。

本文首次刊登於《幼獅文藝》112 年 9 月號 837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