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Quine, Notes on the Theory of Reference

Posted on:2024年3月17日 at 下午09:05
Quine, Notes on the Theory of Reference

妥善區分意義和指稱,會將語義學問題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領域:意義理論與指涉理論。前者的主要概念包括意義、同義性(synonymy)、具意義性(significance)、分析性(analyticity),以及蘊含性(entailment)。後者的主要概念是指稱(naming)、真理(truth)、指示(denotation)和外延(extension),以及變元的值(value)。


Quine 在這裡做出了存有學(ontology)和概念學(ideology)的區分。一個理論的存有學是變元所拘束的範圍,其概念學是該理論的主要述詞,其餘述詞都可以由主要述詞加以定義。


Quine 接下來考慮幾個指涉造成的語義學悖論:

  1. (Epimenides 悖論) 克里特的 Epimenides 說克里特人總是說謊。
  2. (Epimenides 悖論 2) Epimenides 是克里特人,並且 Epimenides 說克里特人從不說真話,並且所有其他克里特人的陳述確實都為假。
  3. (理髮師悖論) Alcala 的一個男子只給那些不自己刮鬍子的阿爾卡拉男子刮鬍子。
  4. (Epimenides 悖論 4) 4. 為假。
  5. (Grelling 悖論) 「對自己不為真(not true of itself)」的一般詞是否對自己為真?
  6. (Berry 悖論) 考慮「無法由小於十九個中文字指出的最小數字」。

其中 1 和 3 並不是真的悖論。這些悖論似乎說明「為真」、「成立」、「指稱」因為矛盾而必須被排除在語言之外,因為它們「沒有意義」。但 Quine 認為,這結論很難讓人接受。因為以下三個範例似乎是清晰的:

但 Quine 認為,嚴格來說,適當的語言 LL 的指名不能捨去,這應該寫成:

這些模式並非是定義,但是類似於定義:它們清晰界定了所涉及動詞的應用範圍和外延。如果有兩個「在 LL 為真」的概念,但都符合 (4),我們會推出:

這會看到兩個為真的概念是一致的。Tarski 的分析展示了如何在 LL 的符號體系內制定「---xx---」。「---xx---」語句滿足:

若可以把每個 LL 的陳述放在 ___,並且將陳述的名稱放在 xx。如果想要避免類似於 Epimenides 的悖論,「在 LL 為真」只能在比 LL 更強的邏輯理論符號中定義。

這樣的結論顯示了,有賴於 Tarski 的貢獻,指涉理論的處境要比意義理論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