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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i Bliss,基礎性

Posted on:2024年6月30日 at 下午01:47
Ricki Bliss,基礎性

Bliss 與 Priest(2018: 2)歸結的形上學基礎論有以下幾點承諾:

  1. 層級理論:實在是被立基關係層級地結構起來的,而立基關係是嚴格偏序的。
  2. 基礎性理論:有一些基礎的事物。
  3. 適然性理論:無論是怎樣的基礎都只是適然存在。
  4. 一致性理論:依賴結構有一致的結構性質。

事實上還有許多種基礎論,但在這篇文章中只討論具有上述承諾的那種:形上學無限論反對基礎性理論(Tahko 2014)、形上學融貫論同時反對基礎性與層級理論(Morganti 2018、Thompson 2018)、形上學理性論反對適然性理論(Dasgupta 2016)。

相對基礎性

相對基礎關係有以下三個特色:首先,較不基礎關係或更為基礎關係是有向性的,並且這兩個關係不可同時成立。其次,正是將較不基礎關係和更為基礎關係的實例分別鏈在一起才產生了層級。其三,相對基礎性的關係可能扮演著允許我們追蹤非基礎實體和絕對基礎實體的關係的距離的角色。

看起來上述特色可以捕捉到相對基礎性的概念,但有這些問題:首先,關係的遞移性的效果會破壞結構,所有非基礎事物都只和絕對基礎事物距離一步。其次,我們應該要可以在並未相信事物之間如何關係的情況下,就能得出它們哪一個比較基礎。最後,不只是可能沒有絕對基礎性而已,我們似乎還能在沒有絕對基礎性的情況下完全理解相對基礎性。

Bennett 在 Making Things Up 裡面,以他的構築的概念來定義較不基礎和更為基礎的關係,Bliss 用「立基」來改寫成:

(MFT) xxyy 更基礎R{}_R =dfe=_{dfe}

  1. xx 與中止其唯一鏈的基礎實體的立基步驟比 yy 與中止其唯一鏈的基礎實體的立基步驟要少,或

  2. xx 至少偏立基 yy,或

  3. xx 是對 yy 的立基關係的祖元素,或

  4. xx 是絕對基礎並且 yy 不是,或

  5. xx 屬於某類 KK 並且 yy 屬於某類 kk 使得

    1. KKKK* 都不同時包含有立基和無立基的成員,並且
    2. yy 不屬於 KK 並且 xx 不屬於 KK*,並且
    3. KK* 典型且一般地由 KK 所立基。

絕對基礎性

在當代的看法,無法解釋的解釋者可以獨立性與完備性的概念來捕捉:

如果一個事物是基礎的,那它是獨立的,這個獨立性可以無立基來理解,也就是說,它是無立基的。但我們並不用獨立性來定義基礎性。因為如果基礎涉及了必然性,那基礎要素又是必然存在,那麼適然性就會全部消失。

第二個基礎性的概念涉及完備性(Sider 2011:105、Schaffer 2009: 377)。基礎性的完備性判準的目標是為了捕捉一個想法:作為基礎的東西要用來支持解釋或立基於其他所有事物。更精確地說,完備性判準是以唯一最小完備性所捕捉的。一個集合是完備的,若且唯若它的成員立基所有其他成員。一個集合是最小的,若且唯若該集合的真子集都不是完備的(Bennett 2017)。

在文獻中,還有用自燃性來表述基礎性的方法(Sider 2011)。根據這樣的說明,作為基礎的事物是完美地自然的。

基礎者的特徵

哪一類的東西可以當成是基礎者?

在討論基礎性的時候,出於立基是事實間的關係的想法,基礎事實或許會被認為是基礎者。但這樣的觀點似乎限制了我們對形上學事實可以有更廣泛的承諾的想法。如果事實被認為是有結構的實體,那麼甚至事實還不能被它的組成部分所立基。

基礎實體可以是事實、命題、真理、實體、性質或關係。根據 Jonathan Schaffer,譬如,基礎的是宇宙(2010)。根據其他的觀點,基礎者是簡單實體。或者,基礎者是特定類的性質與關係。

根據當代的觀點,無論什麼東西被當成是基礎的,它們肯定是我們最終最好的物理學所提出的。也就是說,基礎者是物理的。這樣的圖景是物理主義的。但物理主義者事實上不需要相信有東西是基礎的,像是物理主義的無限論者。其次,物理主義對於立基鏈的方向為何可以是中立的。也就是說,物理主義者必須決定優先序的方向為何。它們要決定自己是優先一元論者(Schaffer),或者優先多元論者,或者其他。

然後猶太教或是基督教的上帝概念和我們這裡討論的似乎不太一樣,因為上帝在那裡是 (i) 必然的,(ii) 絕對獨立與自我立基的,(iii) 其他所有事物的最終基礎。

在文獻中還有對基礎性的更進一步的說明。根據 Kit Fine(2001),基礎的事物就是實在的事物,作為基礎的是如在其自身實在的——就像是它是被內在地結構般地實在。即便 Fine 對世界結構的更一般說明利用了立基的概念,基礎性依然還是用實在的概念建立。Michael J. Raven(2016)論證以不可消除性來理解基礎性的概念,不可消除的東西便是指關於該事物的所有事實都不能以其他事物的事實立基。根據這種說法,有可能世界有基礎實體,但是沒有一個基礎。也就是說,可能有實體是不可消除的,但沒有事物是基礎的。

基礎性論證

Jonathan Schaffer 聲稱「如果沒有事物是基礎的,存有會無限推遲,永遠不會實現。」(2010)這樣的表述是後退論證的一種版本的假設(Bliss 2019)。

辯護基礎性的後退論證滿足一種結構。它的前提必須包括一個規定了目標的假設。通常,這目標被呈現成解釋性標的的形式,儘管這目標不需要被表達成解釋語言。接著,這個形式的論證必須包括一個假設,這假設的效果是一個特定類型的實體無法作到該目標的功能。因此,所有非基礎的東西都無法最終或真實地解釋為何事物如其所是(Bliss 2019)。

為何後退出現?我們看第二個假設:為何非基礎事物不能最終解釋事物如其所是?如果非基礎事物是最終解釋,這裡有兩個無限後退會發生。一個是 (i) 無止盡的問題後退,令一個是(ii) 相同問題的倒退(Bliss 2019)。

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解釋事物為何存有,那麼嚴格來說,所有存有的事物都會和我們的目標相牴觸(否則我們就有上述無限後退)。為了避免這問題,解釋存有的事物本身不能是存有的事物。但結論並不是說這就是基礎的東西,而是我們實際上是在尋求「為何被立基的事物會存有」的解釋(Bliss 2019)。

因此,在找到解釋立基的最終解釋的目標上,這沒辦法用被立基的實體或其集合來加以解釋(Bliss 2019)。

理論德行

Ross Cameron(2008)認為,基礎的事物不見得必須要有,因為這並不是必然的。然而,有基礎事物的實在理論要比沒有的更加統一。然而,哲學家已經意識到,上述立場中的統一性概念並不完全清楚(Paseau 2010)。譬如,優先一元論和優先多元論對於統一性的看法就完全相反。

文獻中還有兩種理論德行的論證:

Bliss(2019)指出,與其說是基礎論者的理論展現出更多的理論德行,不如說,如果我們可以證成基礎元素的話,它們必須有一些理論上的功能。這樣的想法有兩個面向,首先,基礎實體並不是因為它們在加入以後理論會變得比較有德行而被加入,它們被加入是因為它們完成了大量的理論工作。其次,承諾有這樣的實體帶有代價,它們是獨立的,是沒有被解釋的實體,它們必須帶有理論上的好處。

第二個相關論證也是由 Bliss (2019) 提出的。形上學的基礎論假定可能存在許多無法解釋的實體。這是理論上的代價。根據形上學無限論,沒有什麼東西是基礎的。表面上看起來,無限論似乎比較強,但不見得,如果在無限依賴鏈那裡,有某個東西需要解釋呢?如果基礎論允許我們對那東西做出解釋,那基礎論應該就是更強的理論,如果沒有,那無限論確實是比較強的理論。

立基與基礎性

最後,我們確實需要立基框架來理解基礎性嗎?至少從哲學史上看起來,基礎性即使在沒有現代的「立基」概念存在的時候依然可以被談論並且得到說明。

在當代也是如此,Sider(2011)的自然主義的說明,主張基礎事物就是純粹自然的事物。Jessica Wilson(2014)論證,我們不只不須用立基來表述基礎性,我們甚至不該這麼做。他認為,說一個事物是基礎的,只是在承認我們對此沒有更多好說了。然而,將基礎性換成立基則是在對這事物多了更多,也就是說,說它是無立基的。Fine(2001: 25)也說「我想建議,我們拒絕基礎實在的絕對概念需要關係性的支撐的想法。我們追求的實在概念,就只是實在本身的概念。」